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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內書法界而言,這或許是一個好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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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ND [ 2005/03/17 AM 9:21:49 ]
文章主題:  對國內書法界而言,這或許是一個好消息吧!

如果能落實,至少都還能有一點點效果,但願!但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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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發稿日期: 94年3月16日】
【主題:臺北市推廣書法教學課程,書法藝術再現風華】
【臺北報導】臺北市教育局於今(16)日9410次局務會議通過「臺北市國民小學推動書法教學計畫」,教育局表示,書法可展露本國文字特有的藝術風采,為鼓勵各國小推動書法教學,提昇學生的書寫能力,將積極鼓勵及獎勵各小學,推廣書法教學。
教育局表示,今(94)年2月市長馬英九參加「漢字文化節」時,認為書法係本國的傳統文字藝術,而目前因受限於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授課時數減少,大部分學校並未有系統的安排書法教學,減弱了傳統文化的傳承實為可惜,因此馬市長指示教育局,儘速研議將書法重新納入小學課程,以加強小學生對書法的認識。
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書法是本國獨有的藝術,推動書法教學,不但優良的文化得以延續,也可訓練學生耐心、專注力,能達到收心、安心、修心的效果。吳清基認為,現今社會變遷快速,生活中的文字傳達,大部分皆由電腦及科技替代,寫書法的人也就越來越少了,但書法傳統藝術的保存,仍然是相當重要的。吳清基強調,在校園中提倡書法教學、書法藝術,可以增添校園藝文氣息,提倡書法也不會妨礙現代化,反而會是社會安定的力量,書法不需大筆花費,也是最平民化的藝術。
臺北市書法教學預訂於94學年度起開始實施,對象為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教育局表示,為長期、有系統的推動書法教學,各校可安排於正式課程實施,亦可以書法社團、規劃課後活動、利用晨光時間、閱讀課程、分組活動時間等來安排書法教學。
教育局國教科長施博惠表示,國民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領域內訂有書寫指標,惟九年一貫課程語文領域時數不足(低年級4-6節;中高年級5-7節),無法於每週均實施書法教學。但仍可於語文領域課程內彈性調整,適時納入寫字教學。九年一貫課程教學時數實施之寫字教學,乃硬筆字與毛筆字教學並重,因此各年級除進行硬筆寫字教學外,亦可配合各科作業,隨機進行書法教學,亦得視需要規劃定時教學。教育局表示,國小三至六年級,得視教學需要規劃毛筆寫字教學,建議可採每兩週一節的定時教學方式,或將書法教學列入學校本位課程,配合彈性課程來進行教學。
有關書法教學師資安排與培訓,教育局鼓勵具專長的校內教師或校外書法家擔任正式課程書法教學教師。校內教師亦可採帶領社團方式,藉由社團的進行,發展學校特色。教育局亦將建議師資培育機構,加強培育具書法專長之教師。另教育局將建置專屬資源網站,供教學者應用,並鼓勵學校教師將書法教學課程製作成光碟版,供各校教師運用。鼓勵教師編寫書法教材教案,並將師生優秀書法作品、教案置於各校網站分享,以達觀摩之效。
另教育局也規劃了配套活動,(一)規劃校外教學親臨賞析。(二)利用「藝術家駐校活動」延聘具書藝專長的藝術家,進駐校園,推展書法教育。(三)鼓勵各校結合民間團體辦理書法比賽,提升學習興趣(四)規劃辦理校際性、全市性的書法競賽及定期辦理書法作品展。(五)鼓勵各校開設書法社團,並提供社團成果發表的舞台或機會。教育局將調查建置書法教學師資名單,提供各國小參考,對於積極推動書法教學之學校及教師,也將依成效從優敘獎。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教科科長 施博惠 2725-6374

發表人:  玉澤 [ 2005/03/17 AM 9:3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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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訪客 [ 2005/03/17 PM 1:5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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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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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板砖托拉斯 [ 2005/03/17 PM 2: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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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是个好消息,中华传统文化会得到很好的传承

發表人:  BND [ 2005/03/23 PM 4: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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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台北市政府這次是玩真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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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民小學推動書法教學計畫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4年3月23日
北市教國字第09432182100號函頒
壹、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貳、目的:提升國民小學學生之書寫能力,欣賞本國之文字藝術,體悟書寫秩序之美,並於學習書法之歷程,培養學生定、靜、安、慮、得之心性,進而發揚優良之傳統文化。
參、實施對象: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
肆、實施策略:
一、正式課程:
(一) 國民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領域內訂有書寫指標,惟九年一貫課程語文領域時數似有不足(低年級4-6節;中高年級5-7節),爰並無法每週均實施書法教學。惟仍可於語文領域課程內彈性調整,適時納入寫字教學。
(二) 依九年一貫課程教學時數實施之寫字教學,乃硬筆字與毛筆字教學並重。爰各年級除進行硬筆寫字教學外,亦可配合各科作業,隨機進行書法教學,亦得視需要規劃定時教學。
(三) 國小三年級以後,得視教學需要規劃毛筆寫字教學,可建議採每兩週一節之定時教學,或將書法教學列入校本課程,配合彈性課程等進行教學,以發展學校特色。
二、其他時間:
(一)規劃書法社團,佈置書法教室,透過情境布置,長期、有系統的學習,潛移默化、陶冶心性。
(二)規劃課後活動,透過課後活動的安排,聘請校外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書法協會等書藝團體,提供系列課程,供有意願學生選習。
(三)利用晨光時間、閱讀課程、分組活動時間等安排書法教學。
三、師資安排與培訓:
(一) 鼓勵具專長的校內教師或校外書法家擔任正式課程書法教學教師。
(二) 鼓勵校內教師帶領社團,並藉由社團的進行,發展學校特色。
(三) 鼓勵校內教師參加校外書法研習進修活動。
(四) 藉由九年一貫課程進階研習之群組研習時間,規劃書法教學講座。
(五) 建議師資培育機構加強培育具書法專長之教師。
四、網站資源建置:
(一)連結書法教學之相關網站,建置於教育局或指定學校之專屬網站,供教學者應用。
(二)提供全國各項書法比賽之資訊,置於專屬網站供各校參賽之用。
(三)鼓勵學校教師將書法教學課程製作成光碟版,供各校教師運用。
(四) 鼓勵教師編寫書法教材,並將教案置於各校網站,以達資源共享之目的。
(五) 鼓勵師生將優秀書法作品,置於各校網站以供觀摩之效。
伍、配套活動:
(一)透過藝育深遠方案,如與兒童育樂中心、故宮博物院、國父紀念館、美術館等藝文單位聯繫,使各年段教師及學生均有機會在小學學習階段中所規劃的校外教學親臨賞析的機會。
(二)利用「藝術家駐校活動」延聘具書藝專長之藝術家,進駐校園,推展書法教育。
(三)結合民間團體,鼓勵各校辦理書法比賽,以提升學生學習興趣,並規劃辦理校際性、全市性之書法競賽及提供適當展示場所,定期辦理書法作品展。
(四)鼓勵各校開設書法社團,並提供社團成果發表的舞台或機會。
(五)鼓勵學生將書法列為家庭學習及休閒活動,並由學校適時獎勵。
陸、獎勵措施:
對於積極推動書法教學之學校及教師,本局將依辦理成效從優敘獎,以資鼓勵。

發表人:  BND [ 2005/03/23 PM 4: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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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止如此,台北市在去年的全國語文競賽中成績也不是很理想,想想自己得天獨厚,卻拿不到好成績,這次也決定有所改革! (按:台北縣人口比台北市多,卻要先分九區複賽,再到縣賽中決賽,取第一名參加全國賽,而台北市則是區分南北兩區決賽各取第一名參加全國賽,這怎麼看都很不公平!)

這次,台北市把原本的「一決高下」改採二階段複賽,第一次比賽取各區各組前二十六名不排名次,再隔二週時再比一次以決定名次及代表者。而比賽日期也從過去的開學後九月提前到五月舉行,代表參加全國賽者還得在暑假參加由市府安排的集訓...

看來,台北市政府真的要「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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