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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2009/07/31 PM 7: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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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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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5/03/07 PM 2:11:33
文章: 1650
性別: 男孩
周時余雖通餘,古文多有通解。
然古帖中不知何人有此寫?
先生所引應是孫過庭字,查書譜中孫過庭並無以余代餘之作。若以古文所通,或可一用,但堪共用否?古時字少,今時多分用,我還是認為應該分開。


*如先生欲書--"余之餘款"或"余款只有百"可共用否?


至於傳之末筆,我學識淺陋,不知先生所引者何?
莫與膜又如何相通?
---------------

除此三字,先生此作倒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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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2009/08/08 PM 3: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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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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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9/06/29 PM 5:39:55
文章: 53
性別: 男孩
[quote="文輸"]周時余雖通餘,古文多有通解。
然古帖中不知何人有此寫?
先生所引應是孫過庭字,查書譜中孫過庭並無以余代餘之作。若以古文所通,或可一用,但堪共用否?古時字少,今時多分用,我還是認為應該分開。


*如先生欲書--"余之餘款"或"余款只有百"可共用否?


至於傳之末筆,我學識淺陋,不知先生所引者何?
莫與膜又如何相通?
---------------
文輸兄,首先抱歉,因为近来俗事缠身,未曾得瑕来网见您指教.所以亦未能够及时对您的批评予以回复.

1.关于"余"和"食余"的问题,我查了"说文". [餘 食 yú 饒也。从食余聲。 以諸切 ][余 八 yú 語之舒也。从八,舍省聲。 以諸切 ].具体我想以您的文字功底肯定理解比我强.同时还因为在大陆餘 和余通用.(餘字打字库里都没有了)可能与台湾有些不同了.孰优孰劣?我不是文字学家.虽然我是学中文的,对此,亦难以评价.

2.非常感谢您的认真.把我的几个问题找了出来."传"其实确实是看过.但是我现在又找不出来了.待找到后.再报告您.

3.莫與膜,是我的问题,此是第一张边想边写出来的东西,意识到时,已经来不及修改了.所以,选字错误.第二张准备不日重新写.

因为那是一个兰亭笔会,当时就心想手划,出来了这个东西,很是粗糙.还望文輸兄多加指教.并再对您的关注和批评深表谢意! (cry!!) (nice!!) 我还当 [che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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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2009/08/13 PM 8: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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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8/12/23 AM 12:07:47
文章: 47
來自: 台北
性別: 男孩
野风友是否应该再在细节上多做些文章?似乎涂抹得多,但缺乏细节上的东西。
好像还要注意不要把毛笔硬笔化才好。
古人说书法是用笔,笔法是书法最根本的东西。
就说这些,祝书艺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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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2009/08/14 PM 1: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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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9/06/29 PM 5:39:55
文章: 53
性別: 男孩
一介顽石 寫:
野风友是否应该再在细节上多做些文章?似乎涂抹得多,但缺乏细节上的东西。
好像还要注意不要把毛笔硬笔化才好。
古人说书法是用笔,笔法是书法最根本的东西。
就说这些,祝书艺日高。



谢谢一介顽石兄的指正.说地非常正确!更谢您的祝福,希望有更多的见教哦! (cry!!) [ch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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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2009/08/14 PM 9: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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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8/12/23 AM 12:07:47
文章: 47
來自: 台北
性別: 男孩
谈不到指正,你在国内吧,那里的书法气氛好些,多和人交流,提高会很快。多看看别人的作品,古人今人都可以多看看,看好在哪里,这也是一种书法的磨练。用眼临摹,有时候比用手临摹更重要。
所谓笔法,解释起来很繁冗,但其实就是细节。书法之美就是细节之美。

至于楷书,看了你的颜楷,觉得足够了。
甚至太多了。
忘掉那些楷书里的程式化的用笔,书法才能真正提高。
写楷书多了的人,再写行书时,都像是在写硬笔书法。这是很可悲的。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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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2009/08/18 AM 11: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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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9/06/29 PM 5:39:55
文章: 53
性別: 男孩
一介顽石 寫:
谈不到指正,你在国内吧,那里的书法气氛好些,多和人交流,提高会很快。多看看别人的作品,古人今人都可以多看看,看好在哪里,这也是一种书法的磨练。用眼临摹,有时候比用手临摹更重要。
所谓笔法,解释起来很繁冗,但其实就是细节。书法之美就是细节之美。

至于楷书,看了你的颜楷,觉得足够了。
甚至太多了。
忘掉那些楷书里的程式化的用笔,书法才能真正提高。
写楷书多了的人,再写行书时,都像是在写硬笔书法。这是很可悲的。

祝好。



(cry!!) 谢谢石兄再度指正.我是在大陆.我也经常在关注.细节问题,到了大一些的字,就出现问题了.我的这些字基本在20CM左右.还是功力不逮. [cheer!!]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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